一方面,应持续深化现代产业、公服及基础设施共建的领域合作,推动国有企业在个别行业及业态领域、单个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项目共建合作,逐步向全产业链合作、公共服务生活圈及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系统合作转变。另一方面,应在现有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持续拓展国有企业在跨区域协同创新、开放枢纽平台共建以及生态环境共保共治等领域合作,努力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创新转化、构筑向西开放战略高地和参与国际竞争新基地、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上发挥国资国企关键力量。 一方面推动更多国有企业通过相互持股、合作投资、合资产业投资基金、组建合资公司等股权安排方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跨区域合作,服务都市圈重大功能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另一方面支持都市圈内国有企业探索开展跨区域兼并重组,提升国有企业整体竞争优势;同时,推动国有企业主动探索创新研发、生产制造、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契约式合作,更好地服务都市圈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高能级产业生态圈打造。 聚焦形成更加长效稳定的国有企业合作关系,推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国有企业三方协力,共同构建合作体制机制和沟通平台渠道,逐步实现都市圈国有企业合作机制由相对松散向更加制度化、规范化转变。突出四市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国资监管部门引导作用,重点加强都市圈国有企业跨区域合作顶层设计,健全国资国企定期沟通协调机制、优化常态化合作平台,畅通合作沟通渠道。强化相关行业协会牵头作用,支持四市业务领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协会主动打破行业发展行政壁垒,组建跨区域行业协会联动,主动牵线搭桥,促进行业信息互通交流、国有企业牵手合作。支持国有企业从服务都市圈发展大局出发,逐步由单个项目和部分领域合作拓展至关联项目或领域全面合作,建立更加长效稳定的合作关系。 针对都市圈国资国企在跨区域合作上的“率先示范”和“引领带动”效应,主动向上争取、政策创新,强化针对性政策支持,逐步推动都市圈内国资国企跨区域合作的政策供给更加精准化、高效化。一方面,积极争取省级层面出台支持国资国企跨区域合作的专项支持政策,对不同领域国资国企合作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激励。另一方面,支持四市国资监管部门在土地、人才、资金、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方面深化探索,对本市国有企业“走出去”,在都市圈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给予政策精准支持、重点扶持。 △加强加密国有企业交流合作的路径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