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成德眉资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扬尘防治管理
2024-03-28 10:15:55

当前,“轨道上的都市圈”加速呈现,建设进度捷报频传。“圈圈儿”今日从省同城化办获悉,为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工地扬尘联防联控工作落地见效,成德眉资四市住建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成德眉资同城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自5月1日起,成德眉资辖区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纳入扬尘防治管理,除应符合本办法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办法》要求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防治负首要责任,应牵头组织成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明确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人;将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按合同或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并监督其足额有效使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按规定开展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扬尘防治措施落实。



《办法》指出

成德眉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管辖范围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组织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成德眉资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依据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办法》明确

提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应当设置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建(构)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切割、铣刨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并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网,切实做好使用、维护工作,实现数据实时监测、实时上传。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轻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等多项具体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