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德眉资“决定先行+条例跟进”模式协同优化营商环境
2022-12-14 09:39:34

“创造性采用‘决定先行+条例跟进’的模式,提供了成都都市圈的实践样本。”今天,《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协同推进优化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的决定》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此前成德眉资协同立法主要集中于生态环保领域,此次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是成德眉资协同立法从生态环保领域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首次突破,也是全国设区的市范围内的首例探索。


此次成德眉资协同立法,以解决区域营商环境建设重难点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四市营商环境建设的权限和实际,规定了3方面21项措施,覆盖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市场主体类型,贯穿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经营、迁移、退出全生命周期,切实回应市场主体在产权保护、生产要素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政务办事便捷、政务数据共享、政企沟通畅通、政策透明稳定、司法服务高效、监管科学规范等方面的突出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四市综合考量,创造性采用“决定先行+条例跟进”的模式,即今年内同步出台文本一致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成德眉资区域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共同承诺;再各自出台条例,对承诺的措施作进一步细化。

“目前,国内区域协同立法主要有3种模式,即‘条例+条例’、‘决定+决定’、‘决定+条例’。此前,成德眉资协同立法,采用过“条例+条例”模式,比如共同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采用过简单的“决定+条例”模式,比如成都、眉山分别出台三岔湖水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决定。”德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龙维斌介绍,而“决定先行+条例跟进”的模式,更加灵活地运用重大事项决定和地方立法权,充分把握“决定”共性和“条例”个性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协同立法求取最大公约数,有别于国内现有的协同立法模式,提供了成都都市圈的实践样本。


据悉,下一步四市政府将统筹抓好《决定》的实施工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工作。龙维斌表示,德阳也将加快推进条例全面出台,打好《决定》实施组合拳。

首创

2020年以来,成德眉资四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深化跨区域共同立法工作、促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密切交流、深化合作,共同研究解决区域协同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果。特别是同步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立法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更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称《协同立法决定》),明确未来在目标原则、平台建设、重点领域、规划计划、项目推进、法规实施、能力提升七个方面深化协同,明确空间治理、现代产业体系、优质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成德眉资市场、都市圈治理“五个一体化”协同立法重点领域,以更高效力的协作机制、更高层级的协作平台,为共同提升区域立法水平、推动同城化再上新台阶筑牢了法治基石,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首创经验


根据《协同立法决定》,接下来,成德眉资四市将聚焦推动空间格局优化,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相互衔接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聚焦产业错位对接、合作平台共建等,加强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聚焦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共享,加强公共服务、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聚焦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加强市场统一化、规范化等方面的协同立法;聚焦统筹发展与安全、智慧城市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区域社会治理,加强都市圈安全韧性、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协同立法,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五个一体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双全表示,将根据未来协同立法的领域特点,创造性探索更加多元的协同模式,更加灵活地运用重大事项决定和地方立法权,充分发挥“决定”和“条例”的各自优势,以取得更广泛的共识和更高效的合作,切实服务于同城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更好发挥区域协同立法对区域发展改革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